篮球裁判员工作内容-篮球裁判员工作规范
篮球裁判规则全部详细
篮球裁判规则全部详细如下:
篮球裁判法是为了加强裁判队伍的建设,明确裁判员职责和权力,确立各级裁判员应具备的条件,设定申报篮球国家级裁判员的条件及考试内容的法规。
简介
篮球裁判员应是一名主篮球裁判员和一名或两名副篮球裁判员。他们由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协助。记录台人员应是一名记录员、一名助理记录员、一名计时员和一名24秒钟计时员。
一名技术代表应坐在记录员和计时员之间。比赛中他(她)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记录台人员的工作,并协助主篮球裁判员和副篮球裁判员使比赛顺利进行。
担任一场比赛的篮球裁判员不应与场上任一队有任何方式的联系。篮球裁判员、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应按照这些规则来指导比赛并无权改变这些规则。
篮球裁判员的服装应有裁判衫、黑色长裤、黑色袜子和黑色篮球鞋组成。7篮球裁判员和记录台人员应着装一致。
篮球裁判法主裁职权,主裁判员应:
检查和批准在比赛中使用的所有器材。指定正式的比赛计时钟、24秒钟装置、计秒表并确认记录台人员。从主队提供的至少2个用过的球中挑选比赛球。如果2个球中没有一个适宜作为比赛球,他/她可挑选最好质量的合用的球。
不允许任何队员佩戴可能对其他队员造成伤害的物品。5执行跳球开始第1节和管理掷球入界开始所有其它节。当情况需要时有权停止比赛。有权判定某队弃权。在比赛时间结束时,或在任何他/她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仔细地审查记录表。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认可和在记录表上签字,终止篮球裁判员对比赛的管理和联系。篮球裁判员应在预定的比赛开始时间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此时他们的权力应开始,当篮球裁判员批准比赛时间结束时他们的权力应结束。
在早于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或在比赛时间结束和核查及在记录表上签字之间发生了任何弃权或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主篮球裁判员必须在签字之前在记录表的反面记录该事件。
在这种情况下,主篮球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必须向竞赛的组织部门送交详细的报告。
每当有必要或篮球裁判员的意见不一致时做出最终的决定。为做出最终的决定,他/她可与副裁判员、技术代表和/或记录台人员商量。
在他/她在记录表上签字之前,有权运用技术设备决定每一节或任一决胜期结束时的最后一投是否在比赛时间内。他/她有权对本规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任何事项做出决定。
篮球裁判法裁判员职权
篮球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界线内或界线外包括记录台、球队席以及紧靠线后的区域所发生的对规则的违犯作出宣判。
当发生一起违犯规则、一节结束或篮球裁判员发现有必要中断比赛时,篮球裁判员应鸣哨。在一次成功的投篮、一次成功的罚球之后或当球成活球时,篮球裁判员不应鸣哨。
当判定身体接触或违例时,篮球裁判员应在每一个实例中注重和考虑下列基本原则:·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运用“有利/无利”概念中的一致性,篮球裁判员不应企图靠不必要地打断比赛的流畅来处罚附带的身体接触,况且这样的接触没有给有责任的队员以利益,也未置他的对方队员于不利。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在比赛中的态度和行为。·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时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如果其中一队提出抗议,主篮球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应在比赛时间结束后的1小时内向竞赛的组织部门报告该抗议。如果一位篮球裁判员受伤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发生的5分钟内还不能继续执行职责,比赛应继续。
除有可能以有资格的替补队员更换受伤的篮球裁判员外,另一位篮球裁判员应单独执裁直到比赛结束。
在与技术代表商议之后,另一篮球裁判员将决定此可能的更换。对所有的国际比赛,如果有必要用口语使宣判清楚,则应适用英语处理。每一篮球裁判员有权在他的职责范围内做出宣判,但无权不顾或质问另一篮球裁判员做出的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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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裁判员的主要权利和职责:
1.位置
一般处于高于球网的裁判台上进行工作,他的视平线必须高出球网上沿约50cm。
2.赛前
第一裁判员主持场地、器材检查工作;主持挑选发球权、场区工作;主持入场仪式;掌握准备活动时间。
3.赛中
第一裁判员的判定是最终判定,他有权更改其他裁判员的判断;在比赛成球时,允许比赛队的暂停或换人请求;主持决胜局的挑边工作,回答场上队长所提解释规则的请求和问题;负责决定赛场条件是否符合比赛要求。赛中,只有第一裁判员有权对不良行为和延误比赛犯规进行判罚;对发球犯规和发球位置错误进行判罚;对比赛中击球犯规(“四次击球”、“借助击球”、“持球”、“”)进行判罚;对高于球网上部的犯规进行判罚。
4.赛后
第一裁判员主持退场仪式,检查记分表确定无误后签字。
第二裁判员的主要职责
1.位置第二裁判员的位置在第一裁判员对面,比赛场地外面,记录台前面的5 m左右的地带中工作。
2.赛前协助第一裁判员进行有关准备工作;分发和收回场上阵容位置表;每局比赛前,核对双方队员场上位置;将球交给本场比赛的第一个发球队员。
3.赛中
第二裁判员必须对以下犯规鸣哨并做出手势:接发球队位置错误;队员触及球网和第二裁判员一侧标志杆;网下穿越进入对方场区和空间;后排队员进攻性击球和拦网犯规;球触及场外物体或触及地面而第一裁判员处于难以观察情况时。
第二裁判员可以允许比赛队的暂停和换人请求,并具体进行操作。第二裁判员可以用手势指出职权以外的犯规,但不得鸣哨,不得坚持。
4.比赛后
协助进行退场仪式,在记分表上签字。
——长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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