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运动会台州篮球-浙江台州运动员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的通知的附件1
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台州学院及部分项目竞赛承办院校
三、协办单位
浙江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四、参加单位
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
五、运动会日期、地点
2010年5月~2011年11月 分阶段在台州学院等学校举行
六、比赛项目
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运动、健美操、武术共11项
七、比赛分组及设项
(一)分组
1.甲组:全省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2.乙组:全省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
3.丙组:全省普通高等院校体育院系
4.丁组:经省教育厅审批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
(二)项目
1.甲组(11项):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运动、健美操、武术
2.乙组(11项):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运动、健美操、武术
3.丙组(10项):田径、游泳、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运动、健美操、武术
(三)丁组(3项):田径、足球、篮球,其中田径比赛运动员比赛成绩达不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不予取名次
八、竞赛项目
(一)田径:
1.男子(2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十项全能。100米高脚马竞速和60米三人板鞋竞速(甲、乙、丙组)
2.女子(20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项全能。100米高脚马竞速和60米三人板鞋竞速(甲、乙、丙组)
(二)游泳:
各组男、女项目: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
仰 泳:50米、100米
蛙 泳:50米、100米、200米
蝶 泳:50米、100米
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三)篮球:男子组、女子组
(四)排球:男子组、女子组
(五)足球:男子组
(六)乒乓球、羽毛球、网球: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女混合双打
(七)定向运动:(男子、女子各4项)
百米定向赛、短距离赛、中距离赛、团队赛
(八)健美操:
1.竞技项目:自编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六人操
2.普及项目:风采赛(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组合赛(混双操或三人操)、集体赛(6人徒手操、6人轻器械操)
3.啦啦操项目:自编8人舞蹈啦啦操
(九)武术:
1.个人项目(男、女子各5项)
(1)自选拳术一项(长拳、南拳、太极拳任选)
(2)短器械一项(剑术、刀术任选)
(3)长器械一项(枪术、棍术任选)
(4)其它拳术、其它器械
(5)其它太极拳、其它太极器械
2.集体项目:男女6人以上,配乐(不含歌词)
八、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运动员必须是我省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审核录取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培训生、夜大生、函授生、成人高考、进修班、远程教育生、留学生等不予报名)。
(二)以学生入学时的招生性质确定参赛组别。
(三)运动员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必须持县市级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参赛)。
(四)运动员必须在省大学生体育协会正式履行注册,并经审核取得浙江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证者。
十、参赛报名规定
(一)各代表团报团长1人(必须由学校校级领导担任),秘书长1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
(二)甲、乙组代表团至少参加5个以上(含5个)项目,丙组代表团至少参加4个以上(含4个)项目,否则不计总团体分;
(三)各项目报名规定:
1.田径
(1)各院校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报一队院校限报教练4人、报二队以上院校限报教练员8人。
(2)甲、乙、丙组限报一队,丁组可报多队。各组每队限报男女运动员共20人,其中单一性别不得超过12人(丁组单一性别不得超过14人)。
(3)每人限报二项(另可兼报同一组别接力);全能运动员不可兼报其它单项(但可兼报同一组别接力)。
2.游泳
(1)各队每组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
(2)每队限报男女运动员14名(其中单一性别不得超过9人)。
(3)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3.篮球、排球、足球:
(1)篮球、排球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
运动员15人(到赛区参赛人数为12人)。。
(2)男子足球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
运动员30人(到赛区参赛人数为18人)。
4.乒乓球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男、女运动员各5人。
(2)报名运动员请按技术水平由高至低排列。男、女各5名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所有项目的比赛,即:男、女团体赛,男、女单打,男、女双打和混合双打(限报2对)。双打项目不得跨校配对。
5.羽毛球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男、女运动员各6人。
(2)男、女单打各限报2人,男、女双打、混双限报2对,单打可以兼其中一项双打,双打不可以兼混双。双打项目不得跨校配对。
6.网球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队员限报8人。
(2)单打比赛各组每队可报男、女各2人、男子双打、女子双打及混合双打各1对;参加团体赛运动员可兼报单项比赛。双打不得跨组、跨校配对。
7.定向运动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男女运动员各4名,有体育院系的普通高校可同时报甲组和丙组或乙组和丙组两个队。参赛成绩既为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定向比赛成绩又为本年度省学生定向锦标赛成绩。
8.健美操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竞技
操、普及操的各单项比赛及啦啦操,每单位每项限报一人(队)参加。
9.武术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3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甲组、乙组每单位可报男、女运动员各5名;丙组每单位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
(2)每位运动员最多可报2项,同类项目只能选报其中1项。
十一、竞赛办法
(一)田径
1.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相关的补充规则。
2.报名不足3人(队),则取消该项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允许更改报名项目)。
3.径赛800米(含800米)以上项目只设一个赛次;田赛各项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设及格赛,录取前12名参加比赛。
(二)游泳
1.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和相关补充规定。
2.比赛采用预决赛。如单项报名人数不足8人(含8人)时采用一次性决赛(接力项目同)。单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通知改项或测验。200米以上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
(三)篮球、排球、足球
1.篮球、排球、足球预赛、决赛,均分别执行中国篮球协会、中国排球协会、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排球竞赛规则》、《足球竞赛规则》(特殊规定另行通知)。
2.篮球
第一阶段:根据参赛队数,分小组采用单循环制进行比赛,排出各小组名次。第二阶段:视分组情况决出各组名次(见各组别补充通知)。
3.排球
(1)比赛视报名队数,八个队以上先分组单循环,后进行交叉比赛决出名次。八个队(含八个队)以下进行单循环比赛决出名次。比赛按报名先后以贝格尔方法进行编排。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25分制,第三局为决胜局采用15分制。
(2)男子组均用硬式排球进行比赛;女子组用软式排球进行比赛。
4.足球:比赛根据各组别报名队数,确定赛制。
(1)参赛队伍六支以下(含六支)采用单循环制决出各队名次;
(2)参赛队伍在六支以上先采用分组循环,再采用交叉淘汰及附加赛,决出第一至第八名的队伍。
(四)乒乓球
1.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团体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
用淘汰赛增加附加赛决出名次。
3.团体赛均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比赛次序为:
1、A——X 2、B——Y 3、C——Z
4、A——Y 5、B——X
4.单项比赛均采用单淘汰赛。
5.所有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11分制。
6.先进行团体比赛,后进行单项比赛。
(五)羽毛球
1.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各组别团体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加附加赛,决出1-8名。
3.男、女团体比赛次序为:(1)单打 (2)双打 (3)单打 ;单项或团体比赛允许一名运动员单兼双。
4.单项比赛各组别均采用淘汰赛,前八名增加附加赛,如某项目参加队(人)数较少,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比赛方法。
5.所有比赛均采用3局2胜制,每局为21分,每球得分制。
(六)网球
1.比赛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2.各组别团体赛的赛制,当参赛队不足5队时,采用单循环赛制;超过5队时,比赛分二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进行交叉赛。
3.单项比赛根据报名人数采用单淘汰赛或循环赛制。
4.团体赛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第二单打、双打;比赛前15分钟上交名单,名单一经上交不得更改。
5.所有比赛均采用一盘6局平局决胜制,团体赛采用三场二胜制。
6.场地为室外硬地球场。
(七)定向运动
1.比赛采用中国定向协会审定的《定向运动竞赛规则(试行)》执行。
2.运动员出发方式由裁判组决定,出发顺序由计算机随机抽签决定;
3.百米定向采用预决的方式进行,出发形式预赛采用间隔出发,决赛采用集体出发。
(八)健美操
1.竞技组比赛执行国际体联审定的《2009年-2012年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普及组比赛执行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09年-2012年普及组健美操评分指南》,啦啦操比赛执行大学生体协颁发的《国际全明星啦啦队运动评分规则》;
2.运动员预赛和决赛出场顺序赛前由组委会抽签决定;
3.各单项分两轮比赛(预赛和决赛),甲组和乙组预赛成绩前八名、丙组预赛成绩前六名进入决赛;决赛中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成绩相同,按规则执行;
(九)武术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赛会有关补充规定。
2.自选拳术一项中任选的南拳、太极拳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1989年编写的《南拳竞赛套路》和《四十二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十)未尽的竞赛办法,详见各项目竞赛规程和相关补充通知。各项目制定的竞赛规程与总则不一致时,以规程总则为准。
十二、团体总分
(一)总团体:
1.总团体甲、乙组录取前8名,丙组录取前6名;
2.总团体分,以代表团按组别在各项目比赛中的得分总和排列总团体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总团体分相等,则以各项目团体分第一名多者总团体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二)各项目团体:
1.各项目团体甲、乙组均取前8名;丙组均前6名;丁组田径取前3名,其它项目,相关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录取名次。
2.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由各单项体协与承办单位协商确定是否增设男子、女子团体总分。
3.各项目团体分,以代表队按组别在各单项比赛中的得分总和排列团体名次(田径、游泳破纪录分加入代表队团体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执行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办法。
十三、计分办法
(一)甲、乙组各项目单项均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丙、丁组各项目单项均前取前6名(不足6队减一录取),按7、5、4、3、2、1计分;
(二)田径的接力与全能,游泳的接力,定向运动的团队赛,健美操的三人赛、六人赛,乒乓球团体赛,羽毛球团体赛,网球团体赛,均以单项得分按组别加倍计分;
(三)篮球、排球、男子足球,均以单项得分按组别加5倍计分;
(四)破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纪录加18分;破省大学生最高纪录加9分。同一人(队)在同一单项比赛无论破多少次纪录,只加最高分。
十四、奖励
(一)团体奖:取得甲、乙组总团体前8名,丙组总团体前6名的代表团,颁发奖杯;取得甲、乙组各项目团体总分前8名,丙组各项目团体总分前6名;丁组(田径)团体总分前3名,包括增设的男子、女子团体总分,颁发奖牌。
(二)个人奖:取得各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甲、乙组前八名、丙、丁组前六名的运动员发给成绩证书。
十五、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评选及奖励体育道德风尚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员)、体育道德风尚奖的教练员、裁判员的具体方法另发。
(二)本届大学生运动会在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基础上,各个项目根据具体情况评选若干名“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公布。
十六、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的选派
(一)仲裁委员、技术代表、技术官员、总裁判、裁判长等主要裁判由主办单位选聘。
(二)各项目比赛的裁判,根据不同项目竞赛需要,由各高校选派,承办学校、协办单位选调,或与有关单位协商解决。无裁判任务的单位缴纳裁判代聘费(各参赛单位在大运会期间只要有选派裁判被聘用,就无需缴纳裁判代聘费。没有担任裁判工作的单位也只需交纳一次裁判代聘费,金额为2000元)。
(三)凡从事大会仲裁委员、技术代表、技术官员、总裁判、裁判长(员)以及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委员等工作者不得兼任教练员。
十七、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
(一)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委员由主办单位选聘;
(二)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将严格按本届运动会的相关规定。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运动队(员)取消比赛资格或录取名次,情节严重者给予责任人处分并通报全省。
(三)负责对各参赛代表团、运动队(员)的纪律监督工作。
十八、竞赛保证金及申诉
(一)竞赛保证金:
1.各项目比赛,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向大会交纳竞赛保证金3000元。保证金作为代表队有关成员在比赛期间违反大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未发现违纪违规的队,比赛结束时退回保证金
2.凡在比赛期间存在违反大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代表队,其原先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重新交纳比赛保证金后方允许本队其他运动员继续参加比赛。
(二)申诉:
1.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向“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比赛中对裁决有异议,可按各项目规则规定的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2.申诉队必须提交有秘书长或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方可受理,不交纳申诉费一律不予受理,如申诉队胜诉则申诉费如数退还,若败诉不再退还申诉费。
十九、经费
(一)按照国家现行体育竞赛有关规定的开支标准办法执行。
(二)各代表团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自理。
(三)主办单位选聘的仲裁委员、技术代表、技术官员、裁判长(员)和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等人员的差旅费由大会负担。
二十、其它
(一)保险:参加本届运动会的代表团官员、工作人员、运动员、教练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保额每人不少于十万元,附加医疗一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日期包括往返旅途期间,并在报到时交验保险单据。组委会成员、技术官员和裁判人员的保险由承办单位统一办理。
(二)校旗:各高校自带校旗一面(3米×2米)。
(三)各单项竞赛规程另行下发。
(四)各项目电子报名表请登录指定网站进行下载。
(五)相关赛事信息,请及时关注浙江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网站。
(六)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的奖牌榜
代表团排行榜(青少年) 名次 代表团 金 银 铜 合计 总分 金牌排名 奖牌排名 1 杭州市 401.00 172.50 121.33 694.83 5993.33 1 1 2 宁波市 283.50 127.50 143.00 554.00 4445.20 2 2 3 温州市 224.00 141.00 111.83 476.83 4251.63 3 3 4 嘉兴市 168.50 89.50 139.50 397.50 3974.00 4 4 5 台州市 141.00 66.00 102.50 309.50 2835.90 5 5 6 绍兴市 123.50 49.50 60.00 233.00 2367.00 6 6 7 金华市 47.50 24.50 35.00 107.00 1264.70 8 8 8 湖州市 65.00 15.00 46.00 126.00 1216.55 7 7 9 衢州市 28.50 17.00 21.00 66.50 920.40 9 10 10 丽水市 23.50 19.50 24.84 67.84 775.79 10 9 11 舟山市 22.00 1.00 3.00 26.00 331.10 11 11 代表团排行榜(行业) 名次 代表团 金 银 铜 合计 总分 金牌排名 奖牌排名 1 省钟声体协 35.00 46.00 24.00 105.00 1239.00 2 1 2 省前卫体协 29.00 35.00 36.00 100.00 1226.00 3 2 3 省直文体协会 42.00 28.00 15.00 85.00 998.00 1 3 4 省大学生体协 22.00 21.00 18.00 61.00 695.00 4 4 5 省卫生体协 3.00 12.00 25.00 40.00 637.00 10 5 6 省前锋体协 7.00 5.00 17.00 29.00 556.00 6 6 7 省电信体协 7.00 6.00 9.00 22.00 341.00 5 7 8 省邮政体协 4.004.00 8.00 175.00 8 8 9 省属企业体协 4.00 1.00 1.00 6.00 155.00 7 10 10 省农民体协 1.00 3.004.00 95.00 12 12 11 火车头体协 2.00 2.00 3.00 7.00 84.00 11 9 12 省财贸系统 4.002.00 6.00 75.00 9 10 13 省水利体协 1.00 1.00 2.00 4.00 53.00 13 12 14 省移动体协 1.00 1.00 52.00 15 15 15 省电力体协1.00 3.00 4.00 32.00 14 12 16 省交通系统 1.00 1.00 6.00 15 15 17 省经信委工会 1.00 17 17
浙江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的申办城市
◎绍兴历史
绍兴是中华民族最早的发祥地和先越文化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公元前490始建,为越国都城。公元前221年,改设会稽郡;公元605年,会稽郡易名建越州;南宋时两次成为陪都,公元1131年,改越州为绍兴府。解放后设绍兴专区, 1983年改设省辖市,实行市管县体制。绍兴是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2010年将迎来建城2500年。“古有三圣(指:尧、舜、禹),越兼二焉”。绍兴有大禹陵及禹庙、禹祠、禹穴等文物遗存,《史记》有禹崩而葬于会稽的记载,还有一大批与舜相关的历史传说故迹。
◎地理位置
绍兴位于北纬29度14分至30度16分,东经119度53分至121度14分,地处宁绍平原西部,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中北部,东接东方大港宁波,西邻旅游名城杭州,北濒杭州湾,辖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和越城区。城内地势平坦,河道纵横,乡间田畴浮躺水中,众多石桥横跨河岸,浙东运河横贯城北,构成了一幅独特的江南水乡图画,是著名桥都水城。
◎交通状况
浙东运河和杭甬铁路经过,离萧山国际机场和宁波机场分别只有40分钟和60分钟的路程,浙赣铁路、杭甬铁路横贯境内;拥有3条高速公路:杭甬高速贯穿绍兴县,越城区,上虞市,与宁波方向,杭州方向连接;上三高速贯穿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与台州、温州方向连接;甬金高速贯穿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与宁波方向,义乌,金华,衢州方向连接。此外,还有诸永高速和嘉绍跨江通道正在修建中,届时诸永高速会连接诸暨、东阳、温州永嘉,嘉绍跨江通道使嘉兴至绍兴的车程将由一个半小时变为50分钟左右。萧甬铁路横贯市境,绍兴西至杭州50分钟,东到宁波1小时40分钟。宁波始发的所有列车(除Z开头的列车外)都经停绍兴站。绍兴有客运中心和东、西、南、北5个长途汽车站,公共汽车线路二十余条,直达全省各地。
◎气候条件
绍兴地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湿润,光照充足。年平均温度16.4摄氏度,年平均降水量1300毫米,3-6月和9月为两个多雨季,7-8月和10月至翌年2月为两个少雨季,年降水日数平均为156.2天。年日照时数平均为1895.0小时,年日照百分率为42.5%。绍兴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市区及各县(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类别以Ⅱ级天气为主,城市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曾连续3年居全省第一。
◎经济实力
2006年,建设部授予绍兴市“中国人居环境奖”;世界银行公布中国120个城市投资环境评价报告绍兴名列第3位;中国品牌研究院公布了6个中国“品牌之都”绍兴市获此殊荣,拥有中国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总量居全省第1位;福布斯“2006年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第13位。2008年绍兴市生产总值达到了2222.95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9.0%,经济总量位居长江三角洲地区第8位,继续保持全省第4位;全市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0909元(按户籍人口计算)。所辖的六个县(市、区)中,有五个进入全国百强县行列,其中绍兴县继续跻身“全国十强县”行列。在中国城市竞争力50强中,绍兴位居第29位。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居全国第20位,被誉为最具幸福感的城市。
◎旅游资源
绍兴是个没有围墙的博物馆。全市拥有文保单位272家,其中全国文保单位9家——鲁迅故居、秋瑾故居、蔡元培故居、古纤道、大禹陵、八字桥、吕府、印山越国王陵、诸暨斯宅古建筑群。在绍兴老城区8.3平方公里之内就有各级文保单位54家,文物保护点120处,古建筑270处。绍兴有名士乡、酒乡、水乡、桥乡等特色,全市共有旅游景点200多处,有6个4A级旅游景区,4个3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个,省级风景区7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2处,国家地质公园1个。
◎社会治安
绍兴历来民风淳朴,百姓安居乐业。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绍兴”,构建和谐社会为工作主题,坚持严打严治严管。全市社会治安总体形势比较平稳,治安发案率呈大幅度下降态势,刑事破案率逐年上升,有力地打击震慑了各种犯罪,严密的防控保障了一方平安,交通事故和火灾基本实现“零增长”,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得到增强。绍兴警备力量充足,警卫人员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对于任何突发事件都有能力做出快速有效的反应。
◎医疗卫生
绍兴市区共有3家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其中绍兴市人民医院是绍兴市唯一一家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在省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医院共设置临床、医技科室39个,病区42个,床位1530张;绍兴第二医院创建于1910年,至今已有98年历史,是绍兴市建院历史最早的一家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设置病床800张;绍兴市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中医院,核定床位400张。
◎通信接待(通信状况等候电信公司邮件)
作为经济较发达城市,绍兴的通信业高速发展,信息化程度较高,电信、移动、联通、网通等四家网络共同推进绍兴信息化建设,通信覆盖广,网络优越,服务精良;作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拥有一批设施全、服务好的的宾馆饭店,全市现有旅游涉外饭店81家,能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后勤接待服务绍兴市区拥有星级宾馆26家,总客房达3000间。其中,五星级宾馆3家、准五星级酒店1家、四星级宾馆6家,共可容纳3000人住宿;三星级宾馆10家,共可容纳1500人住宿;二星级酒店7家,共可容纳800人住宿。 ◎群众体育
绍兴的群众体育发展势头迅猛,全民健身氛围浓厚,不断掀起高潮,不仅活动内容丰富多彩,而且特色鲜明、亮点纷呈、吸引力强,市民参与健身的意识也很高,体育人口逐年增加。迎新年健步走活动、万人登山活动和体育节等已连续举办多年,成为我市全民健身传统活动项目。此外,各单项体育协会在体育部门指导下,按照“体育生活化”的理念,科学整合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创设了天天有健身、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比赛、季季有展示、年年有高潮的全民健身氛围。
◎竞技体育
绍兴的竞技体育亮点纷呈。在适度扩大业余训练规模,着力打造竞技体育特色品牌,积极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思想指导下,本周期我市积极构建业训网络,完善业训布局,调整竞赛体制,改革管理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以2个市本级训练单位为龙头,76个市级训练点(含传校)为基础的业训网络,布局在训人数3300余人,开设训练项目19项,一批优秀体育苗子脱颖而出,水上、田径、游泳等特色品牌项目逐渐形成。源远流长的鉴湖水系养育了两届奥运冠军孟关良、世界冠军徐东香等一批水上运动健将,绍兴的水上运动在国内具有领先地位。自“十五”以来,绍兴籍健儿共荣获过5项世界冠军,全国冠军及以上荣誉80余个。2009年,25名绍兴籍运动员参加了第11届全运会决赛,取得了6金2银2铜的辉煌战绩,金牌数占浙江代表团总数的三分之一,被省体育局授予“参加第十一届全运会浙江省体育代表团突出贡献奖单位”,同事也受到绍兴市政府的通令嘉奖。
◎体育产业
绍兴体育产业稳步发展,在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下,一大批体育用品制造企业脱颖而出,绍兴县海纳公司、上虞市大康公司体育健身器材新产品开发不断拓展,许多企业和私营业主积极参与体育健身市场开发;体育**销售额稳步增长,09年全年体彩销售额达到2.9113亿元。此外,积极探索体育场馆运营机制,市体育中心寓体育健身、休闲娱乐、餐饮服务、商业会展于一体,集聚了人气,促进了城东商贸圈的兴起;体育运动休闲业逐步兴起,绍兴县的室内滑雪运动,上虞、嵊州的漂流运动已渐成气候,成为体育产业发展的新亮点。
◎场馆设施
绍兴市体育场馆设施资源丰富,市体育中心功能齐全、市游泳健身中心、绍兴文理学院体育馆、诸暨市体育中心、嵊州市体育中心、新昌县体育中心等相继建成,绍兴县体育中心、上虞市体育馆等均在规划建设之中,不久将建造完毕;绍兴市新奥体中心建设已经启动,将在2014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此外,市区高校及中小学校的20余个体育馆也均可为省运会提供服务。
◎办赛经验
绍兴市、县两级体育部门,引进了一系列的高水平体育赛事,如世界女篮联赛、CBA联赛、全国排球甲A联赛、全国国际象棋联赛、国际男篮对抗赛、国家女子花样游泳表演赛、全国“县长杯”乒乓球比赛等,特别是连续2年的全国游泳冠军赛。由于我市在承办过程中筹备充分,组织出色,服务到位,保障有力,多次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最佳赛区”。重大赛事的不断承办,有效地提高了对体育竞赛的组织能力,为承办大型综合性体育竞赛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政府重视
绍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申办工作,经过充分调查论证,2008年初,市政府正式提出要申办2014年第十五届省运会,并把积极申办省运会列入了市政府2008年工作要点,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成立了由绍兴市人民政府市长钱建民为主任的申办工作委员会及各相关工作机构,指导开展申办前期工作。为承办好省运会,市政府决定新建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和皮划赛艇训练基地,各县(市、区)及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申办工作。市体育局还先后组织有关部门到外地考察体育场馆设施,根据省运会承办需要,提出了场馆设施建设规划。
◎社会支持
绍兴人民热爱体育事业,对申办省运动会表示全力支持,绍兴社会各界期盼和资助政府办好重大比赛的热情也非常高涨。市级各新闻媒体对申办省运会做了报道和宣传。各单项(行业)体育协会在各自领域,通过签名、演出等方式积极开展了申办省运动会工作的宣传活动,动员各界人士关心省运、支持省运、参与省运,共同营造申办省运会的浓厚氛围。许多企业纷纷表示积极支持绍兴申办省运会。
申办第十五届省运会,有利于凝聚人心,振奋精神,调动绍兴各行各业的积极性,整合城市体育资源,提升绍兴城市品位,推动绍兴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浙江体育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如果申办成功,我们将切实按照承办省运会的要求,切实制定修缮、改建或新建场馆设施的计划,合理安排竞赛项目,打造一流的通讯、交通、接待及其它社会服务设施,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并细化详尽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我们有决心有信心,举全市之力,承办一届出色的省运会。
今年的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在哪里举行
台州学院
各项目的赛事安排如下:
2011年5月29日—6月2日,健美操比赛,参赛人数600 人左右,比赛地点在临海(台州学院附属中学体育馆);
2011年6月2—7日,武术比赛,参赛人数500 人左右,比赛地点在临海(台州学院附属中学体育馆);
2011年10月14—19日,定向运动比赛,参赛人数500人左右,比赛地点在临海;
2011年11月23 —29日,田径运动比赛,参赛人数3000 人左右,比赛地点在台州学院椒江校区田径场。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